《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细则》
*为使用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并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ER6车型家用车(非营运车辆)且每年行驶里程3万公里的首任车主(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购买方)。
*本细则与《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协议》为准。
一、前提条件
本细则所述之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应仅由您及您的ER6汽车(“车辆”)享有。
二、服务内容
1.终身质保服务
① 终身质保服务期定义:终身质保服务期是指,在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各项条件的前提之下,于上汽集团相关的《保修保养手册》所规定的整车包修期(“整车包修期”)届满之日起至车辆报废之日止的整个用车周期。为免疑议,本细则中的终身质保服务期并不会导致三包手册确定的三包条件以及三包期限产生任何变化。
② 终身质保服务:本细则所述之终身质保服务是指终身质量保修服务,除非本细则另有规定,在终身质保服务期内,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合法购买和使用的车辆,因其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指产品设计、制造或原材料缺陷)产生故障时,将由上汽集团根据《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协议》的条款与条件承担免费维修该等故障之服务。为免疑议,本细则所称的终身质保服务,并非是对车辆其使用期限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也非对车辆不出现故障的任何承诺和保证;而是对符合条件的您和车辆提供的额外包修服务。该包修服务仅包含为客户提供免费维修的服务,不包含为客户提供其他额外费用和补偿。
③ 本细则所述之终身质保服务仅指车辆各系统功能性质量保修,高压电池包性能衰减质保按8年或者30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不超过30%执行。
2.终身免费保养服务
①基础保养定义:根据《保修及保养手册》规定的“检查(A)类”常规保养计划与保养项目,为车辆进行新能源车辆保养服务。
②获得终身免费保养权益卡:在您完成购车后,需下载上汽荣威APP,上传车辆行驶证,完成车辆绑定,后台审核通过后会将终身免费保养权益卡发放至您的上汽荣威APP账户内。
③使用终身免费保养权益卡:在您的车辆每次到达《保修及保养手册》规定的保养计划前,终身免费保养权益卡状态将被激活,您可前往R汽车授权售后服务中心出示终身免费保养权益卡及车辆行驶证,由授权售后服务中心的服务人员扫码确认并完成保养服务;终身免费保养权益卡在每次使用过后会进入锁定状态直至达到《保修及保养手册》规定的下一次保养计划公里数或时间(以先到达者为准)。
三、知晓并同意
1.在为车辆提供终身质保服务的过程中,车辆被更换的零部件应归上汽集团所有。
2.终身质保服务不含车辆易损耗零部件,前述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及质保服务应以与上汽集团相关的《保修保养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为准。
3.经上汽集团授权的售后服务中心更换并装配在车辆上的纯正零部件的质保服务亦应以与上汽集团相关的《保修保养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为准。
4.按照上汽集团相关的《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中规定的保养周期及定期保养项目进行车辆的保养维护,且所有维修保养必须由上汽集团授权售后服务中心的专业团队执行。
5.上汽集团可以要求您在车辆接受服务时提供车辆的购车发票及行驶证等有效文件和资料;如有需要上汽集团还可要求您提供完整的车辆进行规范维修保养的文件资料。如果您拒绝或无法提供前述文件或资料,上汽集团有权暂不提供相关服务。
6.与上汽集团有特殊书面约定的您的车辆维修服务,将按照该等特殊书面约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7.三电关键零部件及高压电池包,应遵循《用户手册》及《保修保养手册》的使用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必须进行每个月至少一次的电池充电均衡操作。
四、除外情形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终身质保期内,终身质保服务范围不包含以下任何内容:
①车辆或其零部件因正常老化所造成的变质、变形或褪色等;
②车辆或其零部件的正常磨损、损耗等;
③您在车辆交付完成前已被上汽集团书面告知该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且您书面同意免除上汽集团对该车辆承担终身质保服务之义务。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如存在下列情形,上汽集团不对车辆提供终身质保服务:
①其他并非是由于车辆的质量问题而导致车辆损坏的;
②未经上汽集团合法有效授权,车辆被擅自改装、调整、拆卸的;
③车辆发生故障后,被不当处置或未按上汽集团的要求或与车辆相关的《用户手册》之规定停止使用且因此造成车辆损坏的;
④车辆未按与车辆相关的《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之规定被正确使用、维护、修理的;
⑤因不可抗力造成车辆损坏的,包括但不限于冰雹、碎石、鸟粪、洪水、暴风、雷电、地震、海水、酸雨、大气中的化学气体或其他化学物品、腐蚀性物质等造成的损坏;
⑥由未获得上汽集团授权的个人或实体进行的任何车辆的维修及其所导致的车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因前述个人或实体使用非上汽集团纯正零部件而造成车辆损坏的;
⑦因事故(指并非是由于车辆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事故)、超载、涉水、外部火灾和爆炸等非车辆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损坏,造成车辆主体(横梁、纵梁、悬架、发动机舱、驾驶室、电子电器系统、三电关键零部件)严重受损的,如高压电池包的浸水、外观受损或火烧。
五、终止情形
当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上汽集团将不再提供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
1.车辆被用于非家用或特殊使用条件或目的的,如出租或其他运营目的(包括各种形式的网约车)、比赛竞技、表演娱乐、试验、征用等。
2.若车辆发生所有权变更,则该车辆的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将于完成机动车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当日终止。
3.车辆应在上汽集团授权的售后服务中心按照与车辆相关的《保修保养手册》中规定的保养周期及定期保养项目进行保养,否则该车辆的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将于您首次违反与上汽集团相关的《保修保养手册》中有关保养周期或定期保养项目之规定的当日终止。
4.法律法规、车辆报废,灭失或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报废标准。
5.出现其他违背《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协议》规定事项或者承诺的情形。
六、其他约定
1.如您在履行本细则期间出现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违约情形。上汽集团有权利单方面解除《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协议》。
2.如就《ER6终身质保和终身免费保养服务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积极解决,协商无果,双方共同向上汽集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其他未尽事宜,请以《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为准。对《用户手册》、《保修保养手册》以及本细则所约定的相关技术问题,均以上汽集团的解释为最终判定依据。相关问题可咨询上汽集团客服尊崇热线:400-820-8288